赴台申请流程

注意事項
- (1) 旅客入、出境携带现金以新台币6万元、人民币2万元、外币以等值美金1万元为限,超过部分请依相关规定申报或申请核准;如果没有申报者,将依法没收。
※海关免付费服务电话:0800-005055。 - (2) 入境旅客接受红外线体温检测,有疑似健康异常之旅客需依规定接受相关检疫措施
- (3) 为入出境通关顺利,请勿携带管制或限制输入或输出之物品,并请依规定向海关申报
- (4) 保育类动、植物禁止携带出境。如果走私动、植物及其产品入境,最高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,还得处以新台币300万元以下罚金。
- (5) 依据「毒品危害防制条例」,凡制造、运输、贩卖毒品者,最高将处死刑或无期徒刑;使用毒品者,最高将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,请务必注意。
- (6) 台湾停留天数: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个人旅游活动旅客入境后,其停留期间不得逾15日。